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政办函〔2023〕3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持续加快全面依法治省进程的关键之年。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聚焦聚力推动《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为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优质法治服务、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政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这一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2.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各级行政机关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研究确定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探索承接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保障市州、县(市、区、行委)及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同推进。
二、坚持深化改革,稳步推动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定职责
3.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做好与国家层面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衔接工作。探索和完善乡镇(街道)模块化职能体系,推动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
4.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政务服务五级联动体系,落实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扎实开展“助企暖企春风行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结合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三、推进良法善治,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工作
5.不断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效。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认真编制和组织实施《青海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强与人大的立法协调沟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工作。支持设区的市、自治州健全行政立法工作机制,规范立法活动,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
6.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切实提升行政决策和监管能力。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持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规范决策程序,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水平
7.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认真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经过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机构的合法性审查。
8.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自然资源、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民生福祉等事项的决策,依据有关规定开展风险评估。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支持法律顾问依法全面参与政府法律事务。
五、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职权法定、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原则,因地制宜明确行政执法具体职责。探索推进县(市、区、行委)“局队合一”体制。
10.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整治执法顽瘴瘤疾,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多、多头重复检查等问题。
11.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对接。完善行政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六、统筹发展安全,依法妥善预防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12.依法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分级分类施策,进一步推进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规范化。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
13.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综合能力。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应急抢险队伍专业能力。围绕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全要素、全过程协同联动,提升应急管理整体合力。平稳有序实施新冠肺炎“乙类乙管”,完善相关机制和举措,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
七、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4.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对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15.完善行政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大格局。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化,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平台,推进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覆盖,强化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等有效衔接。
八、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
16.行政机关认真接受有关方面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行政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予以答复。完善政府与法院、政府与检察院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与反馈工作。
17.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监督。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推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式管理,建立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四级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加快行政执法平台和执法监督平台向县以下延伸,年内建成完善的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8.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及时答复。推进县级政府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做好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九、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
19.加快推行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拓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广度。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建立全省统一公开查询平台,年内实现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20.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方式。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加大信息技术在行政监管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十、把握重要抓手,健全法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21.切实抓好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评审,在命名地区(单位)进行经验观摩推广及“回头看”。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年内实现对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覆盖,强化督察、考核结果运用。认真开展年度考核、督察问题整改,规范市州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
22.着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健全政府会议学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骨干培训的必训内容,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交流,为各地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23.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和普法宣传。深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法治调研成果评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专家库。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八五”普法宣传,强化普法责任制。支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引导公民提升法治素养,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20日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